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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国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9.13%股权转让公告

  • 2022-05-2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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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定西国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9.13%股权
标的编号N0118GQ220027产权子类型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2022-05-24挂牌截止日期2022-06-2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定西国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巉北园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景辉
成立时间2012/07/03注册资本+币种25813600.00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211025995072379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经营范围加气混凝泥土砌块新型材料的生产及销售;制造、设计、安装、调试、销售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及控制设备和相配套的环保设备((依法需取得许可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张国平65.1347
2甘肃定投贸易有限责任公司34.8653
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923.127080-180.166578-180.166578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4676.3227952189.0560372487.266758
审计机构名称甘肃正达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03/31850893.5-841042.64-841042.64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季报4458.8980332081.5061822377.391851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1/12/31923.12708-180.166578-180.166578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4676.3227952189.0560372487.266758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692.53
评估基准日2022-3-31
评估机构甘肃信立德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4458.8980332081.5061822377.391851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张国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注册地(住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个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65.134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9.1300%
内部决策形式股东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产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定西国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定西国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及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资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省产交所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省产交所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成交后,省产交所仅向受让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4.省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受让方应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标的企业资产状况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3174210.72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至省产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按《受让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省产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接受本转让公告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该股权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

4.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5.优先受让权人并拟行使优先受让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省产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优先权人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或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7.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8.本次转让活动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现场咨询
交易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2-05-24 09:00:00至2022-06-21 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省产交所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省产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6-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省产交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并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价款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省产交所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省产交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8)成交后,受让方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固定金额20000.00元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陈经理
咨询电话15593269325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建设大厦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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